双鸭山:推行暴雨预警信号属地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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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气象局按照调整后的暴雨预警信号属地化开展发布业务,持续优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市气象局将推行暴雨预警信号属地化发布,作为落实全市防汛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的抓手,密切监测天气,分析研判暴雨等气象灾害风险,结合新划分的平原和山地区域,严格执行蓝、黄、橙、红四级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新标准,动态修订预警“叫应”标准、流程和规范,加强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等机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同建立完善联防联动机制。

据悉,根据省气象局新调整的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双鸭山四县四区中,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友谊县被划为平原,四方台区、集贤县、宝清县、饶河县被划为易灾区和特殊区域的山地,平原和山地同一级别的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亦有区分,并规定预计最大小时降雨量超过20毫米的,需在暴雨预警信号发布用语中予以说明。

下一步,市气象局将广泛宣传暴雨预警信号新调整的内容,借助气象新媒体宣传阵地,向社会公众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

(作者:赵博 责任编辑: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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